| 近年来,我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机关私设“小金库”、干部入股煤矿、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整顿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力度。一是涉农补贴直达农户,实行“一折通”管理。二是实行项目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对项目如实申报,实行初审,建立项目库统一管理;对项目实行整合,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财力状况逐步安排实施。三是实行评审制。实行项目竣工就进行评审验收,把项目中虚报、冒报、瞒报的部分评审出来。对嘉陵江河堤、城周绿化工程等22个项目、6383万元资金进行了评审,审减资金1560万元。四是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整改违规问题。五是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实行责任追究。先后查处了青川县政协副主席蒲某某等11人在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案。六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用制度管资金。先后出台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招投标监督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遏制机关私设“小金库”行为。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步伐,从源头预防“小金库”。规范部门综合预算,从根本上解决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和收支脱钩的问题,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推进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保证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进入财政专户,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推进国库集中支付,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全力推进政府采购。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了集中清理,为政府集中统一管理奠定了基础。强化审计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小金库”案件。 清理整顿干部入股煤矿。对全市179家煤矿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出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202.4万元,4人撤出入股资金53.2万元。对旺苍、市中区等6个产煤县区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市级有关部门特别是具有煤矿监管职能的部门进行了重点抽查。 认真清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全市56名地厅级领导干部、882名县级领导干部、6287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查登记。193名干部职工从企业撤出资金200万元;3名领导干部辞去企业兼职回到机关工作;14名领导干部纠正了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1名领导干部受到纪律处分,5名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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