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监督、服务是统计的三大职能。区统计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以下十项: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部署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组织地方统计调查,制定地方统计调查计划,完成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2、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以全国和省、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并检查督促《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4、搜集整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的统计资料,开展横向统计信息交流,为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提供统计资料。
5、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为区委、区府统揽全局、指挥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6、在区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普查。管理和协调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
7、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人员培训;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及评聘;实施统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8、加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统计信息体系。
9、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研究,开展统计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