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府办函〔2007〕158号
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国道212和省道202沿线农村产业 发展及人居环境改造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提升我区境内国道212、省道202沿线产业科技种植水平,彻底改变村庄规划滞后、房屋建设无序、人居环境较差现状,充分发挥示范窗口作用,又好又快地推动全区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加快国、省道沿线产业发展和农房改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国道212、省道202沿线农村产业发展及人居环境改造,共涉及元坝、柳桥、紫云、卫子、石井铺、太公、黄龙、清水等8个乡镇28个村82个社711户。按照“一心两控三建四改”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打造。拆除危旧房屋69户160间、粉墙701户139969m2、座脊吊檐93户1370m、漆门窗柱1392栋(个)、室内外硬化35007m2,治理阴阳沟482户15263m;小春油菜移载837亩、复改694亩,大春规范种植早玉米614亩、水稻999亩;发展经济林210亩、常绿林35亩,场镇绿化5359m、植树2234株,绿化公路0.5km、植树5275株,国省道补植树苗4800株;治理乱堆乱放495处、乱贴乱画56处、乱排乱放62处;建垃圾场17处、购垃圾桶75个、建公厕3个、其它16处。到今年12月底,实现100%户有稳定增收产业,100%户完成“两控”,沿线农业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生态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整治。 二、实施重点 (一)突出“一心”,加快增收支柱产业培育和发展。充分利用国省道沿线资源和区位优势,核心抓好产业发展,重点是搞规范化的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和引进业主,适度规模发展生猪、烤烟、蚕桑、森林蔬菜、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实现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经营。稳步抓好粮食生产,突出抓早,大力发展避灾抗灾农业,着力解决耕作粗放,科技推广不到位,示范效益较差的状况,对沿线土地脊薄、种粮效益差地块和撂荒地进行退耕栽植经济林木。 (二)突出“两控”,加快农居改造建设步伐。国省道沿线农居和集镇改建或新建房屋,严格按照《广元市生态小康新村民居通用图》标准及川北民居特色要求,认真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统一房屋风貌和布局,对已建并用瓷砖处理的砖混房屋维持原貌,对土房搞粉墙、座脊,对破烂陈旧、无人居住的房屋进行搬迁处理。鼓励和引导农户抓好“三建四改”,对人畜混居、建设标准差、养殖规模小的圈舍进行标准改建。 (三)突出生态建设,切实抓好沿线植树造林及管护。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道路、荒山、荒地、荒坡、渠系、水系,大力种花、种草。对国省道沿线50米范围内无人种的荒地,按标准补植树苗,并落实管护责任。紫云、卫子、石井铺、太公、清水等场镇的绿化,要选植有特色的本土常绿树种,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栽植。 (四)突出村容整治,着力改善沿线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整修村庄道路,填平坑凹、清除积水、修建排水沟渠,确保道路畅通。大力开展场镇、村庄院落、道路两侧乱建、乱堆、乱放、乱倒、乱排行为的整治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垃圾粪便进行集中收集,日产日清,推行无害化处理。加强集镇小饭店、小作坊、摊点的食品卫生监管,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加强畜禽饲养管理,积极推行健康养殖,引导教育群众定期对畜禽圈舍进行清洁、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国道212、省道202线农村产业发展及人居环境改造,是区委、区政府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种养殖业科技水平,突出现代农业发展和改变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决策,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区级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把该项工作做为今年下半年实施惠民行动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实做细群众工作,早宣传、早发动、早实施,明确重点、突出亮点、加快进度、把好质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任务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逗硬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搞好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指导,分管领导要蹲点负责抓落实。要细化落实好工作职责任务,特别要抓好人力、物力、资金及施工组织,坚持倒排工期,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沿线单位改造房,区级相应主管部门要切实负好责,搞好投入,率先垂范,带头抓落实。区农委、建设、国土、林业、水务、交通、农业、新村办等责任部门要切实搞好技术指导服务,落实专人负责,相关联挂部门也要加强帮扶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三)创新思维,多措并举,确保有效投入。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帮扶、政府奖补”的建设原则,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区财政将对农居改造给予适当补助。区建设、农业、林业、畜牧、交通、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元坝区国道212线农村产业发展及人居环境改造方案的通知》(元委〔2007〕84号)要求,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种子、种苗、资金、物质等方面的投入。各有关乡镇一定充分发挥好群众的主体投入作用,认真开展村民“一事一议”,确保投入到位。 (四)逗硬督办,严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区督查室、效能办、农委、新村办要逗硬督查督办和效能监察,对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件:国道212线、省道202线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造任务表
二○○七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农村工作 产业发展 环境改造 通知 抄 送:市委农工办,市新村办,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 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