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府办函〔2007〕168号
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 责任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社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换届人事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广元市元坝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张寿于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赵廷延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朱永国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王 绩 区公安分局局长 姜云茂 区教育局局长 范永昌 区民政局局长 李朝银 区司法局局长 侯 宏 区财政局局长 夏登坤 区人事局局长 吴根昌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兴鸿 区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李江山 区交通局局长 肖元清 区农业局局长 杨 雄 区林业局局长 赵志强 区卫生局局长 孙 旭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梁文龙 区审计局局长 徐继先 区统计局局长 王大俊 区畜牧食品局局长 胡晓蓉 区物价局局长 张 磊 区环保局局长 樊占金 区工商局局长 樊恩来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曹 平 区地税局局长 陈亚军 区国税局局长 戴自财 区政府法制局局长 康锦秀 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朱太义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康映东 区档案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局,由戴自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调整 依法行政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 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13日印发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