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市政务中心驻经济开发区服务站。创新服务方式,坚持主动服务,延长服务链条,在经济开发区设立服务站,长期派驻一名首席代表,随时掌握开发区内企业和项目的政务服务需求,市政务中心及时组织联合审批或全程代理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点企业联系责任制。对全市2008年重点扶持和培育的重点企业分别确定一位领导和一名责任人,建立政务服务联系责任制,随时主动了解重点企业的服务需求,及时为重点企业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5户重点企业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凡是15户重点企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由市政务中心实行全程代理,减轻重点企业审批的办事成本。同时,定期(每月)或不定期组织有关窗口单位到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 四、规范部门向窗口授权,实现审批提速。对“形式要件审查的行政审批项目”(即不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论证、技术检验检测,不需要征求其他部门意见,不需要省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各部门授权窗口,实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力争现场办结率由现在的84%提高到92%。实现部门流程再造,建立健全部门内部项目运行机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严格实行项目“1510”限时办结制,即申报资料齐全的简单事项1日内办结,审批程序比较复杂的项目5日内办结,特别复杂的重大项目10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