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市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年。切实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现将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及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提高行政效率、经济效益和工作质量为核心,以主动、方便、快捷、优质、高效为企业、项目、园区和群众服务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好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效能监察,完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效能监察,推进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落实。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重点工作的推进和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的解决开展效能监察。着重在“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业强市”、“新农村建设”、“创卫”和“八项民生工程”的落实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大力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和政令不畅等现象,严肃查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曝光行政效能典型个案。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重点监督与优化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和执纪执法部门的行为。积极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效能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好效能监督员的作用。继续用好暗访这一“杀手锏”,充分整合各种手段开展效能监察。
(二)着力抓好“四服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按照主动、方便、快捷、优质、高效要求,创新工作方式,为企业、项目、园区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抓好为企业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各级各部门涉企行政行为。认真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白卡制度,认真执行涉企检查审批制度,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抓好为项目服务。建立重点项目跟踪联系工作机制,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联系、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逐步建立完善的快速反应、综合协调和跟踪服务机制。对工业、流通、农业产业化项目继续实行以特别通道、特别程序、特别服务为内容的“三特别”服务;对工业园区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继续实行“1510”限时办结制。抓好为园区服务。建立园区软环境监测点,及时监测园区软环境建设。建立政务服务网点,开展政务服务进园区活动,逐步建立完善的园区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加大对园区建设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损害园区发展环境的行为。抓好为群众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投诉受理、督查、督办和查处力度,真正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着力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广泛开展以服务企业零干扰、服务项目零障碍、服务园区零距离和服务群众零推诿为主题的“四零”服务活动,不断提升我市软环境竞争力。
(三)加强政务中心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按照“规范、高效、廉洁、便民”原则,切实把政务服务中心办好办实,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要强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市县(区)联网互动的电子监察系统,切实做好人员、场地、技术、经费四到位;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全程动态监督,使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要严格执行“三必须”原则,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应进全进”、“名进实进”;编制《广元行政审批目录》,做到市县区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数量、申报资料和收费标准“四统一”。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和《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全程代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和全程代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中心和窗口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加大网上受理和审批试点工作力度,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务中心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大力推行延时、预约、上门、短信告知等便民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积极扩大政务服务中心覆盖范围和辐射功能,使服务范围向乡镇、街道延伸,服务功能向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拓展,逐步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的政务服务网络,形成上下联通的办事服务体系。在提升政务服务中心职能的同时,积极推进惠民帮扶中心、群众工作中心的建立和完善。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继续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是否坚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规定程序和规定范围向外推行政务公开,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惠民行动落实和专项资金使用等实行四级公示制度的情况和政府上网工程的推进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和公开不及时。要督促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要不断完善公开目录,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公示项目的监督举报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拓宽效能投诉渠道,搭建监督平台。进一步做好效能投诉电话的受理,规范投诉受理范围,将损害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影响行政效能等问题列入受理范围。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心的联系,整合投诉资源,共享投诉信息,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统一有序的效能投诉受理网络,为群众投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各级效能投诉机构要充分发挥好追询、协调、建议、监督、处理的职责,始终坚持“四不放过”,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澄清不放过、违纪违规问题及相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对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不满意不放过。
(六)注重源头治理,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着重在完善落实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上下功夫。要以实施市级机关行政程序标准化工程、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问廉问责书制度试点为契机,完善机关效能绩效管理和评估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那些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合力推进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社会化评价和促进机制,使全市各级机关管理体系更加有序、运行机制更加有效、行为方式更加透明、办事效率更加高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市效能建设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变。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一定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县主要新闻媒体要继续开设效能建设专栏,进一步宣传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效能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同时要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效能建设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在继续实行机关效能建设单项考核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办法,更加注重监督查处和群众监督的分值比重。要进一步严肃效能问责。运用好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结果,把效能考评作为考核班子和评价、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